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一步提高
点击:{{view}}
来源:今日固原客户端
1月18日,记者从市征兵办了解到,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平衡兵役义务、鼓励青年参军报国,全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实行全区统一,按照每人每年22000元定额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对赴新疆、西藏等高原地区部队服役的高原兵每人每年增发10000元,大学本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8000元,大学专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6000元,2020年入伍的义务兵第二年享受发放标准,2021年入伍的义务兵当年开始享受发放标准。另外,从今年起,已退役的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2020年度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4%,由40000元提高至42160元。
相关新闻
-
不负春光 方得“丰”景
[2026-03-26] -
曹志亮一家的助农故事
[2026-03-26] -
市气象局开展世界气象日主题宣传活动
[2026-03-25] -
我市举行2026年通信行业应急通信保障现场演练
[2026-03-25] -
市政协召开五届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
[2026-03-24] -
神林乡大棚蔬菜定植忙
[2026-03-24] -
固原“四季暖‘新’”:急救技能护家,新就业群体“双向奔赴”暖社会!
[2026-03-24] -
宁夏启动药品经营“清源”巩固提升行动
[2026-03-22] -
宁夏职工互助保障全区统筹进入攻坚期
[2026-03-19] -
宁夏6处重要自然保护地完成确权登记
[2026-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