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弦 | 最是书香能致远
我对知识的接触与了解,最早并非来自书本,而是来自父亲。
父亲是乡亲们眼中为数不多的“文化人”,能写、机智手巧。
村上但凡有人结婚,都会提前来请父亲帮忙装饰婚房,除去用当时特有的条状彩带打顶棚(类似于现在的吊顶)、白纸糊墙,父亲还会用彩纸剪各种窗花,用各色毛线和大头针在炕墙上大面积地扎鸳鸯戏水、龙凤呈祥、双喜字的图案。
看着那么喜庆而美好的装饰,不善言辞的我总是眼里有光,羡慕不已。父亲看出我的心思,总会宠溺地笑一声说:“书上什么都能学来,喜欢的话我教你。”
我第一次认字、写字是在老家正房的高方木桌上,深褐色的桌体,四周雕刻着祥云纹样的镂空装饰,两侧摆放着雕花的木制椅子。由于椅子偏大,我太瘦小,每次写字我都会蹲在上面,父亲则手把手教我。由于没有适龄的书本资料供我读,我只能从读音、意思挨个记住父亲用毛笔写在废旧报纸上的大字,然后也用毛笔在废旧报纸上歪歪扭扭地练习。
那时候的人一门心思在黄土地里刨食,父亲也不例外。在给我教了几个字后,他让一向安静、听话的我独自练习和诵读,自己去院子后面的地里忙活。
可谁曾想,父亲忙完回来面对的是一个“难以收场”的局面——7岁的我已经用毛笔歪歪扭扭地把自己的名字画在了墙上挂着的中堂上面,墨迹已干,位置显眼。那副中堂是父亲和爷爷极其钟爱的,也是当时家里最值钱的物件。得意又无知的我并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还对迎门进来的父亲炫耀自己的学习成果:“爸爸,你看我都会写我的名字啦!”
我至今都记得,当时的画面是静止的,他挑起门帘的手悬在半空好一会儿都没有放下,一只脚踩在门槛上,远远看去整个人是装在门框里的。
平时很少责骂我的父亲无不惋惜地说:“哎,你咋把名字写在这儿了……”
我那时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了祸。
没上过学的爷爷不怎么写字,但他听过很多秦腔,每天都在黑白电视机里准时看新闻联播,为了抚养五六个子女,去过很多地方打工,那时候我总感觉他像一本老得泛黄的书。爷爷时常把他对世界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说与我听,和我聊天,还会时不时问我的看法。也会把一肚子的秦腔像讲故事一样讲或唱给我听。他口中的《铡美案》让我敬重包拯是一位不畏权势、执法如山、铁面无私的好官,让我心疼秦香莲的坚强,让我憎恶陈世美的自私无情、贪图荣华与不负责任;《小姑贤》让身为姐姐的我打小就知道以后也要做一个明理、睦家的好姑姐;《杨门女将》让我明白世间安稳多需忠良,身为人臣要有宁为玉碎、精忠报国的高贵气节……
被病痛折磨半生的爷爷每隔一段时间还会把压在箱底的医书一本一本地交付于小小的我,然后用他那因为种地而布满老茧和到处裂口的手抚摸着泛黄的书页,意味深长地让我好好读书学习,以后有机会做个医生,为穷苦的病人多看病少收钱。
奶奶虽然当时也年事已高,可自幼上过私塾的她会在不忙农活时指着炕墙上泛黄的旧报纸和印刷在院墙上的政策宣传语给我一个两个地教字认字。
父亲见我时常跟着爷爷奶奶零零星星地学字,便更加坚定了教我读书识字的想法。每当夜深人静,忙完一天农活的他总会把他珍藏的书箱搬到炕边的椅子上,把打着结的灯绳放下来,然后跟我和弟弟钻在各自的被窝里,齐刷刷地趴在炕沿上,借着头顶明晃晃的灯光给我们讲书中的故事和道理。后来,我能自己认字并看懂有些书了,他便在旁边看《周易》《菜根谭》等在我看来天书一般的书籍,直到我和弟弟睡去。
后来,我和弟弟都到了上学的年纪。那时候爷爷因病回乡多年,没有经济来源,每人七十多元的学费成了大问题,奶奶说不行了让弟弟一个人读书,这个想法让喜爱读书的我在门外的墙根下独自哭了好久,好在父亲坚决反对,一心要让我也背着书包去学校。这样一来,父亲不得不跟着亲戚远赴新疆打工。我深知这是他不可为而为之的决定,只能含泪目送他背着行囊离开。自己则和弟弟背着书包去学校,常常一别就是两三年。
在学校的日子是开心的,因为有不同的老师教授不同的知识,也有不同的同学拿不同的书彼此交换着看,虽然我手里的书都很珍贵,我深知不能轻易拿去学校,但我常常通过课间给同学讲题作为交换,几乎把当时班里流传的一些课外书读了个遍,以至于我的作文一直深受老师的喜爱。
后来我考到县城上中学,周六周天不回家时,我会把平时买菜、日用所剩的钱挤出来买自己喜欢的书。那时,曹文轩的书是我最喜欢的。我喜欢那满是乡土气息的故事,温暖、淳朴,感人至深。也会和同学在课间休息时反复传阅《读者》《意林》等刊物。往往是有人拿了一本,挨个传阅,书的面貌就已发生很大变化,纸张浸透着青春的汗水与热爱,手感开始变得绵软,纸张泛黄。虽然不像刚翻开那么新、硬、满是书香气,可好在大家都很爱护,很少有撕破的情况。高中毕业时,虽然因为经济条件有限,大家除了一箱一箱的复习资料,没有太多课外书,但好在我们彼此交换也读了不少书。
大学真是知识的海洋。不仅有很多知识渊博的老师,还有偌大而古老的图书馆。不上课的日子,我时常在图书馆度过。得空时还通过兼职主持活动,给小孩子讲课、教写作业挣零花钱,让我有更多钱买喜欢的书。这导致毕业时,很多女同学一箱一箱往家里寄衣服的时候,我在一箱一箱往车上搬书。我不舍得扔掉任何一本陪我度过青春时光的书,就像不舍抛弃每一位挚友一般。
工作后的日子是忙碌的,也深知书到用时方恨少。为了尽快适应、做好热爱的新闻工作,我一直没有放下读书学习的习惯,有时是写完稿子后,有时是在采访前,有时是在得空时,总之我觉得唯有不断学习,才能让充实、全面的知识储备服务于工作,在保证工作少出错误的同时,紧跟时代步伐,不致落伍。
读书的意义于我而言是深远且深沉的。虽然我没能如爷爷所愿做一名医生,悬壶济世,但书让我一路向前,这里面有热爱,有坚持,有积少成多,也有厚积薄发。(作者:李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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