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人员入境应主动申报
点击:{{view}}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5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今年已有75个国家报告了超过16000例猴痘病例,WHO已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承运人以及集装箱、货物的货主等责任人,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三、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24日
相关新闻
-
我市首届少儿音乐节燃情开唱
[2025-06-24] -
宁夏开展以工助农专项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
[2025-06-20] -
政企党建共建搭起“连心桥”
[2025-06-19] -
我市建成并网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16.5万千瓦时
[2025-06-19] -
逐梦数字蓝海 竞速算力赛道 ——宁夏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扫描
[2025-06-19] -
宁夏市场监管开办超市“一件事”集成服务上线
[2025-06-18] -
我市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2025-06-18] -
固原工匠学院揭牌成立
[2025-06-18] -
中国文联“强基工程”文艺志愿服务小分队走进固原
[2025-06-17] -
匠心技艺 薪火相传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