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5‰比例申报
5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在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据介绍,在职称评审中,将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和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严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审),即已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含正高和副高)少于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120%的,可申报高级职称。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突出贡献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根据人社部、教育部要求,以地市为单位按照教师队伍5‰的比例推荐申报,其中校领导不超过推荐人数的30%。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如实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并按要求进行推荐,统计表要全面填写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如发现统计表错报、漏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自治区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审核推荐人数,对不符合推荐数量要求的一律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新消息报记者: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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