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化解一起车辆售后纠纷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6万元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购买的牵引车发动机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6万元。
消费者赵某反映,其在西兰银某汽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牵引车,使用过程中出现发动机拉缸现象,存在质量问题。与商家协商处理时,商家认为是发动机自身原因需要维修,由于该发动机不满一年,赵某要求商家更换,但商家以人为原因导致故障为由拒绝更换。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达现场查看取证,该投诉人购买车辆在“三包”期内,厂家的答复是更换的空气滤芯质量有问题,而空气滤芯是在厂家指定售后服务站进行更换的。经过执法人员多次调查取证认定,厂家应该承担责任。最终,厂家答应更换发动机等配件,价值9.6万元,维修后的部件继续按“三包”规定重新计算保质日期。
近年来,随着购买大型货车的消费者增多,因产品质量问题投诉也在增多。市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的同时,提醒消费者购车后要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维权。(通讯员:杨志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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